骗取贷款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贵州省怎么认定,先收藏后阅读,收获满满!

骗取贷款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贵州省怎么认定

在贵州省,骗取贷款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,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来认定的,以下几种情况属于数额特别巨大

1. 骗取贷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;

2. 骗取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,损失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;

3. 多次骗取贷款,数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;

4.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。

我们详细一下这些标准

骗取贷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,这是一个硬性标准,无论骗取贷款的次数或造成损失的大小,只要数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,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。

骗取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,损失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,这种情况也是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之一,这里的“重大损失”,是指对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造成严重影响,导致金融机构面临重大风险。

多次骗取贷款,数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,这种情况也属于数额特别巨大,这里的“多次”,指的是两次或两次以上骗取贷款的。

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,这个标准比较灵活,主要看情况,骗取贷款的手段特别恶劣,骗取贷款后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等。

骗取贷款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贵州省怎么认定,主要看骗取贷款的数额、造成的损失、骗取贷款的次数以及情节等因素,这些因素达到一定标准,就可以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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